常德市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省、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09〕48号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津市市建设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全面完成省、市为民办实事工作中涉及到建设系统的工作任务,现将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转发给你们(附后),请根据任务要求认真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市建设局系统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道义,副组长:黄金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丰朝晖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市公用事业局和市污水净化中心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于3月25日前以文件形式报市建设局(电话:7719635、7712532)。
二、明确工作任务
1、常德市本级“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指标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考核指标:污水处理率达60.2%以上
2、常德市“城区小街小巷改造”指标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考核指标:完成50条小街小巷改造任务
3、常德市“社区改造”指标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考核指标:完成10项老旧社区改造
4、常德市“断头路建设”指标
责任科室:局机关市政工程科
考核指标:启动城区6条断头路的建设
5、津市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指标(该考核指标为湖南省“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由省实事办直接考核)
责任单位:津市市建设局
考核指标:污水处理率达30.8%以上
三、及时报关数据和信息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每月5日前,各责任单位(科室)要将落实进度和数据一并报市建设局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邮箱:fzh0009@163.com)。
(二)每月需报送的内容
1、月报表(见附表)
2、工作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包括:
①前月工作进度及采取的措施;
②好的工作经验;
③省、市领导和本单位负责人督办或现场督查的情况;
④存在的主要问题;
⑤前月底实际完成工作指标数;
⑥前月底实际投资额。
3、以电子文档形式分别典型经验信息一篇(每篇2不低于500字、全年不低于5篇)。
(三)报送要求
各责任单位(科室)在报送给市建设局的同时,也应同时分别报送给省建设厅城建处。上报的数据应做到完全一致。
四、加强宣传和督查力度
(一)市建设局将对建设系统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或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将督查结果予以书面通报。各责任单位(科室)也应定期自查和调度,并与省建设厅城建处保持日常工作联系。
(二)各责任单位(科室)要搞好信息综合,加大宣传力度。每月必须报送的典型经验信息材料,可向省、市媒体投稿,年内每个单位争取在媒体上刊登3篇以上。6月8日和11月8日前分别报送半年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同时报送全年办实事的工作光盘)。
五、严格考核
各责任单位(科室)采取每月调度、季度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市建设局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年终经考核,工作目标全部完成的,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优先考虑评为优岗,并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相关责任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且不得参与其它任何奖励项目的评选,并给予通报批评。因弄虚作假等违纪问题而导致考核不达标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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