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科关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规定,我科室分别对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评定和核查,并按规定比例随机抽查的原则,对被随机确定为现场抽查的项目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消防验收和备案情况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科
2023年3月1日
附件1:
附件1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结果公示.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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