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举行《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政策培训交流会
市政府发布的《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常政发〔2021〕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5月28日,常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举行《实施办法》政策培训交流会,市房屋征收管理处主任祁涛主持会议,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局长熊新平出席会议,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房屋征收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各区县市征收办主任及业务骨干、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各区县市征收办主任汇报了近段征收工作情况。市房屋征收管理处副主任成小舟就《实施办法》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修订原则进行了说明,并从征收管理、实际操作和补偿标准三个层面解读了《实施办法》的主要调整内容。
熊新平同志指出,房屋征收工作是城建工作重要抓手,涉及广大群众的利益,征收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征收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进一步认识征收工作的艰巨性,增强责任感;进一步认识征收工作的时效性,增强紧迫感。新《实施办法》的出台对指导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市征收部门及相关单位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理解领会,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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