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关于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地名管理的要求,做好我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始时间和许可权限
自2023年3月1日起,常德市江北城区范围内(包括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和更名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江北城区外住宅区、楼宇的命名和更名工作由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民政局成立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联合审核办公室,负责江北城区住宅区、楼宇的命名审核工作。
二、审批程序
相关项目单位在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和更名时,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报《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法定程序审批,在批准前征求市民政局意见,批准后由市民政局备案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在立项、工程规划、设计阶段须使用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标准名称。
三、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常德市江北城区范围内的地名申报单位向常德市民之家二层J区市住建局窗口提出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申请及相关资料。
2.实地踏勘。常德市住建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必要时按《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表》提供内容进行实地踏勘。
3.审查审核。常德市住建局对拟命名、更名的住宅区、楼宇名称进行审查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做到名实相符、名称准确规范,符合地名命名、更名相关规定。
4.征求意见。经常德市住建局对拟命名、更名的住宅区、楼宇名称审查后,征求常德市民政局意见。
5.审批命名。经审核(论证)符合地名命名、更名要求的,由常德市住建局批准命名。
6.备案公告。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关规定,常德市住建局在批准地名命名更名之日起15日内向常德市民政局进行备案,由常德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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