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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常德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物业科 2024-03-01 15:36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行业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建立常德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中具有物业管理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公益、廉洁自律;

3.熟悉物业服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行业规范和服务技术标准;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对物业服务行业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深入的研究;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7.能严守保密纪律,对物业服务企业所有相关信息、资料能恪守保密义务,能够公平、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

8.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规范标准的起草、制定,项目评审,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接受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物业服务相关工作满8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年,具有大专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所服务的项目有达到市级或以上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历的;

2.在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任职,长期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或具有较高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水平的人员;

3.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持有律师执业资格满5年以上,且代理过五起以上涉及物业管理纠纷的案件。

三、入库专家工作职责

1.参与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起草、调研和咨询;

2.参与物业服务行业规范的制定和指导;

3.参与物业服务项目评标;

4.参与物业服务项目的承接查验;

5.参与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考评、论证;

6.参与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

7.参与物业管理重大事件调查;

8.参与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管理

(一)市住建局负责对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二)市住保中心受市住建局委托,负责专家及专家库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经审核符合评审专家条件的,录入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

(四)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

2.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回避原则,影响公正立场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申报程序

(一)专家类别

设立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法律研究类三种类别。综合管理包括行业管理、企业管理、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专业技术包括设施设备维护、承接查验、秩序维护、装修管理、垃圾分类、财务管理等;法律研究包括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行业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等。

(二)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31日。

由申请人填写《常德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申报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例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证书等材料),报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实、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汇总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报送资料均需提供PDF格式扫描件,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公示程序

经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拟聘专家名单将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布最终名单。

联系人:周湘汶         办公电话:0736-7718652 

邮  箱:6399642@qq.com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456号

 

附件:常德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申报表.docx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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