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常德市住建领域三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风景名胜管理局: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燃气安全等行业工作,现将《2024年度常德市住建领域三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常德市住建领域三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以及“三管三必须”原则,确保针对风险隐患“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建筑施工、房屋、燃气等重点行业(以下统称三大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管理责任、主体责任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升级,推动三大行业等重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实现我市全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住建领域三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责任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和重点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的排查整治力度,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或减少三大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力保住建领域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重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
严格落实班前教育。总承包单位对班前教育活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开展班前教育,及时向施工作业人员宣传当日重点工作、隐患点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开展班前教育影像资料以项目为单位每日报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用互联网群组。建设单位对班前教育活动负监督管理职责,监理单位对班前教育活动负监理管理职责。
强化主体安全责任。一是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查处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支解发包,指令施工企业违法施工、抢工期,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违反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等问题。二是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企业自评、月度检查、领导带班、三级教育等制度落实并强化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三是落实现场监理部监督责任,监理人员必须参加施工企业例行安全检查,落实旁站监督,履行安全生产报告责任。四是加强对起重机械、吊篮等安拆单位管理,坚决防范机械设备伤害和吊篮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抓好隐患防范治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各方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每月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精准掌握监管底数,加强危大工程识别、管控实施,重点整治高坠、坍塌、起重机械、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消防安全及动火、工地食堂、宿舍等事故隐患和违规违章作业行为。
强化园区督察监管。开展园区建筑管理工作回头看,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一律停工,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园区所有在建项目必须由有资格的监督机构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省工改系统涉及施工许可等事项,经省住建厅批准委托园区办理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及时向园区传达国家、省、市建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并督促落实到位。
做好季节特点应对。一是雨季、汛期对靠近防汛河道的项目预防流砂管涌等险情发生,对深基坑、土方开挖和高切坡工程按规范落实基坑排水和安全支护措施。二是夏季高温天气期间,施工单位应妥善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和调整高温天气工作时间,同时设立高温预警公示牌,实时更新气温状况和施工作业提示。三是冰冻雨雪期间,在建工程适时停止室外作业,内装饰施工做好防冻、防滑措施;严防因冰雪造成工程及临时工棚、民工宿舍、钢结构建(构)筑物等垮塌,落实临时用电、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四是遇大风、大雾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及时采取停止施工、人员撤离等措施。
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责。依托实名制平台,对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质量员、技术负责人、专监等)履职行为精准分析、实时预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以及履职记录不规范行为。
抓好警示教育。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负面典型”通报曝光,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开展年度“十差工地”评选活动,工地得分直接采纳项目标准化考评得分,得分后10位即为“十差工地”(工地在年度内有多次考评得分的,取最低得分;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列入“十差工地”),对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部、监理人员予发文通报。
(二)房屋安全
全面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联合城管、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房屋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用地、规划、建设和生产经营等审批手续,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封堵占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以及未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要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按职责依法从严从快处置。
开展经营性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单位督促指导产权人和使用人加强房屋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生产经营用途。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导致安全事故的,以及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教育、卫生、体育、文旅等相关部门,全面组织开展属地重点场所房屋建筑(包括校舍、医疗机构、文旅设施、体育和展览场馆等各类公共活动场区、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经营性场所等)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清理存在的问题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开展公共建筑房屋抗震安全检查工作。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抗震设防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公共建筑的抗震检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全面提高公共建筑抗震防灾能力。
继续开展城市危旧房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城市危旧房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设计使用年限超过三分之二、地基基础发生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明显破损的房屋,6月底前完成信息复核工作。有序推进城市危旧房整治,要充分征求产权人改造意见,鼓励产权人积极开展危旧房改造工作,出台属地危旧房改造政策,多措并举筹措改造资金,全面完成改造工作任务。对确因客观条件暂无改造可能性的,要及时做好房屋管控和人员疏散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公租房、保租房政策加强对疏散人员的住房保障工作,保障基本住房条件。
加强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与教育、卫健、体育、文化、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大跨度大空间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大跨度钢结构建(构)筑物建设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督促大跨度大空间既有建(构)筑物和在建项目产权单位安全人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屋面荷载和违规堆放、屋架结构安全、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视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如遇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党员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对群众自建各类简易棚屋、农业大棚、因红白喜事搭建的临时大棚、集贸市场、加油站、生产工棚、体育场馆、停车场等钢结构建(构)筑物进行分类巡查、企业自查,及时对建(构)筑物进行检测,有积雪结冰且未经专业设计、施工或者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大跨度钢结构建(构)筑物一律停止使用,不允许住人、进人,不允许进行聚集性活动,全面防范冰冻积雪导致钢结构顶棚、厂房受损和发生垮塌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燃气安全
强化气瓶、燃气具及配件治理整顿。强化市场端整治,发挥燃安委平台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瓶管灶阀”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以五金店、日杂店、建材市场等有形市场及电商平台为重点区域,严查不合格产品销售问题。强化用户端整治,以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逐步推进不合格“瓶管灶阀”整改清零,将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流通(销售)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严格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关于燃器具的安装维修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等规定,安装完毕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书。
强化农贸市场、工地食堂等薄弱领域排查整治。一是对农贸市场、工地食堂、单位食堂、夜市、私房菜馆、理发店、汽车加气站等薄弱领域开展排查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推进整治。二是对天然气“点供”“直供”项目,属于城镇燃气发展规划范围的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三是建立健全老弱病残、出租户等特殊用户台账,实行差别化重点管理,安装燃气安全防护“四件套”(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自闭阀、专用燃气连接软管和燃气报警器)。四是持续整治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违法行为。
加强涉气施工安全管理。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监管,严格落实燃气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加强涉气第三方施工安全监管。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的,督促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燃气企业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施工期间严格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措施,燃气企业要派人现场指导作业。
深入整治“黑窝点”“黑气瓶”。落实《湖南省城镇燃气“黑窝点”“黑气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强化源头整治发现违规供应气源的,由燃气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发现违法充装“黑气瓶”、瓶码不一致、使用“口袋码”充装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强化行刑衔接,强化线索移交和信息共享,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跨区域执法的,要将违法线索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由上级管理部门挂牌督办。
做好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认真开展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切实将需要改造的燃气管道排查出来,将防腐不到位的钢管作为重点改造对象,优化调整项目清单和年度改造计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持续推进橡胶软管更换改造,排查发现用户使用不合格橡胶软管的要督促立即更换。
推进企业规模化整合。原则上不新增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推动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整合,关闭整合一批安全管理水平低、经营配送能力不足的企业,扶持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要时刻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不能触碰“红线”,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时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面落实好“十五条硬措施”要求,细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坚持三大行业等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确保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摸清底数,夯实基础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工作底数不清、部门监管底数不清等问题。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相关责任人员要深入排查住建领域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要在企业和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监督检查,重点核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质量,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三)建立台账,落实整改
各行业要通过日常巡查监管和专项督查检查,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双重机制”,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从行动上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每次督查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建立和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按“一单四制”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整改,6月、9月、12月的中旬前将落实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局安监科。
附件:三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划分表
附件
三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划分表
类别 | 责任明细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落实时段 | 备注 |
建筑施工 | 督促参建企业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 | 市质安站、建管科 | 童云、杨杰 | 2024年12月底,其中每季度末开展安全督查 |
各县市区住建局属地管 理 |
督促项目严格落实 班前教育 | 市质安站、建管科 | 童云、杨杰 | 2024年12月底,其中每季度末开展安全督查 | ||
督促参建企业健全 “双控”机制 | 市质安站、建管科 | 童云、杨杰 | 2024年12月底,其中每月末开展月度安全检查 | ||
强化园区督察监管 | 建管科 | 杨杰 | 2024年12月底,其中每季度末开展园区督查 | ||
做好季节性安全防范应对 | 建管科、市质安站 | 杨杰、童云 | 汛期及冬夏两季施工期间 | ||
严查关键岗位人员 履责 | 建管科、市质安站 | 杨杰、童云 | 2024年12月底,其中每月末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进行检查 | ||
抓好警示教育 | 市质安站、建管科 | 童云、杨杰 | 2024年12月底 | ||
燃气安全 | 强化气瓶、燃气具及 配件治理整顿 | 燃气办 | 廖滔 | 全年持续整治 | |
强化农贸市场、工地食堂等薄弱领域排查整治 | 燃气办 | 廖滔 | 2024年7月底前 | ||
加强涉气施工安全管理 | 建管科、燃气办 | 杨杰 | 全年持续整治 | ||
深入整治“黑窝点” “黑气瓶” | 燃气办 | 廖滔 | 全年持续整治 | ||
做好燃气管道老化 更新改造 | 城建二科 | 范莎 | 2024年12月底前 | ||
房屋安全 | 持续开展城市危旧房 排查工作 | 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 肖棋文 | 2024年6月底前 | |
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 | 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 肖棋文 | 2024年4月底前 | ||
落实C、D级危房管控工作 | 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 肖棋文 | 每月开展巡查 | ||
探索创新房屋安全 管理办法 | 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 肖棋文 | 2024全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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