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施工劳务)初审意见的公示(2024年第 1 批)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 2024 年第 1 批湖南鑫旺建设有限公司等15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8月5日至 2024 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审查意见为不合格的企业及时提供陈述材料或补充资料后,纳入下期审查。
若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各县市区属企业需同时加盖建设局公章)报送市住建局行政审批办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36-7255407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456号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劳务)延续初审意见汇总表(2024年第1批)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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