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施工劳务)初审意见的公示(2024年第2批)

来源:审批办 2024-08-21 17:08 字体:【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 2024 年第 2 批湖南省四通建设有限公司等34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8月21日至 2024 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审查意见为不合格的企业及时提供陈述材料或补充资料后,纳入下期审查。

若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各县市区属企业需同时加盖建设局公章)报送市住建局行政审批办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36-7255407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456号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劳务)延续初审意见汇总表(2024年第2批)).xlsx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