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管理建设运行若干规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通知》(湘建城〔2024〕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管网补短板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建管并举、系统整治,系统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质效提升项目建设,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城市生活污水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BOD浓度达到100mg/L的规模占比较2022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以上,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城市污水治理相关专项规划。加快排水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市本级和县市区完成排水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排水专项规划要明确雨污分流的要求,确定泵站等单独用地项目的位置和规模。专项规划批复后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详细规划要落实专项规划的内容和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土地供应程序把关,强化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坚持先规划、后配套、再供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流程,对市政排水管网工程以及其他相关市政排水管网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进行方案审批时,应当征求排水主管部门意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以下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均需以上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污水收集系统问题排查。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建立和完善周期性排查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结合生命线安全工程提升行动,建立排水管网风险清单。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市政排水管网排查工作,并结合排水管网修复改造项目及老旧小区改造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实施,稳步推进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排查信息及时录入排水管网地理信息(GIS)系统,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推进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改造。完成《常德市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编制,结合国家政策及我市实际情况,分近、中、远期合理规划,形成项目清单,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及混错接改造。市本级针对前期已排查出685处管网混错接和确需整治病害缺陷点位,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50%工作量。2027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已排查出的管网混错接改造和确需整治的病害缺陷修复。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管网排查结果,按轻重缓急,合理制定本地区管网修复改造工作计划。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居民小区、公共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改造。加快消除管网空白区,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排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开展生活污水直排口溯源排查,推进上游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强化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内部雨污水错接混接和雨污分流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
(四)推进雨季溢流污染总量削减。因地制宜采取雨前降低管网运行水位、雨洪排口和截流井改造、源头雨水径流减量等措施,削减雨季溢流污染入河量。超过排水系统承载能力溢流的,应在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进入河流。在完成管网建设改造的前提下,建设雨季溢流污水快速净化设施,明确排放管控要求。生环部门加强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雨、污水排口监管,降低雨季排污环境影响。(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严格管网建设质量管控。严格按《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县以上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三年行动(2023-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化排水管网建设全过程监管。一是事前控制,加强临时排水及今后正式排水接入点的管控,依法办理法定建设手续,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依规对管网工程质量负责,确保管网符合标准。二是事中控制,加强施工过程的管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排水管网纳入监督计划,实施监督,重点加强原材料入场、施工过程、闭水试验、排水管网覆土前测绘及小区排水管网内窥检测等的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排水管材产品质量监管,开展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是事后控制,加强验收的管控。排水管网验收前采取管网潜望镜检测(QV)、电视检测(CCTV)等技术对管网项目进行检测,重点检测管网顺接情况、缺陷情况、淤积情况及接驳井位置等。联合验收前开展接驳点CCTV复检(管控接入点对市政管网是否造成结构性、功能性损害),复核接入点高程数据。排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抽检工作,经检测发现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抽检结果合格的,才能组织联合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加强管网设施管理。严格落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对排水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重点排水户清单,城市重点排水户全面落实排水许可要求。加强对管网及配套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坚决查处、打击非法接入、损害管网及配套设施行为。整治“小散乱”排水户污水排入雨篦、雨水管网行为,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和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工业企业通过雨水管网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健全排水户排水监管体系,加强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监管,依法对违法排水行为进行处罚。加强小区排水管网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排水报装接入管理。新建居住小区、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未进行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市政污水管网暂未覆盖的地区,排水户应当按规划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或者自建污水管网接驳公共污水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数字化管理。结合城市生命线工程及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的实施,逐步在小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驳井等重要接驳井、重点溢流口、污水处理厂进水口等污水输送关键节点加装智能感知设备,对收集、输送、处理全过程的污水水质、水量实时监测。推动建设智慧排水与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对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项目建设、项目储备、排水许可等工作全面实时监管,形成一体化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设施全覆盖、业务全协同、运行全监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推行厂网一体化。市本级江北城区以经投集团下属单位海绵公司为依托组建城市水务集团,将市政排水管网、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需与特许经营者协商)等国有资产注入水务集团,逐步实现江北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地下排水管网的建设改造及维护等一体化。财政部门按规定保障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管网运行维护费用。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厂网一体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居住社区内部排水管网养护工作委托城市排水管网专业化运行维护单位负责。全面实行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运行维护专业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九)实施绩效付费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按效付费工作,在核定排水户排放污染物总量和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量的基础上,将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作为核心考核指标,构建以污染物削减绩效为导向的按效付费机制,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12月底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管委会明确推进按效付费工作的具体路径和期限,全面启动实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优化污水处理费征收与管理。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建立健全费用保障机制,可视情况依法给予运营补贴,保障污水管网设施正常、可持续运行,相关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开展成本监审,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健全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管委会加强对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专项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列入每年城建计划,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统筹推进和定期调度城镇污水质效提升工作。
(二)强化资金筹措。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提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研究探索规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城镇污水质效提升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做好配合,提高合力,真正将行动方案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督促指导机制,强化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工作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打折扣,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及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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