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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2〕65号

来源: 2012-06-26 16:52 字体:【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做好预防腐败工作,扎实推进廉洁常德建设,根据常德市建设廉洁常德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按照科学评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层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推进住建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建设廉洁常德坚持“以大局为重,以预防为先,以惩治为要”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单位分类、岗位定级、层级管理、动态防控”的工作思路,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廉政风险实时防控为重点,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逐步建立覆盖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高,达到防控机制运行顺畅、监督制度配套完善、廉政风险有效防控、预防腐败成效明显的目标,充分发挥廉政风险防控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三、方法步骤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201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8日—620日前)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住建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廉政风险控工作的决策、指挥和调度。

  组长:戴君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金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沈明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书记

          张圣友  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兴华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徐芳明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杨稚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熊新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正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姜守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书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商叔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联合工会主席

        曾克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黄飞华  市诗墙管理处主任

        陈佩荣  市建筑勘测设计院院长

        颜学金  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曾杰    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伍和平  市质安处主任

        庄助民  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黄道家  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李四春  市招标办主任

        戴慧全  市造价站站长

        朱一民  市建设培训中心主任

        胡卫东  市管网办主任

        李勇军 市住保办主任

        杨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德山分局局长

        佘剑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主任

        李杰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局长

        刘胜伟  局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陈勇兼办公室主任,刘胜伟、潘哲、陈龙、曹刚、孙丽君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考核等工作。局属处级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门的联络人员。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都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进行宣传动员。通过班子成员会、中层骨干会、全体人员大会等层层动员部署,以会代训,抓好“如何查找廉政风险”等相关培训工作,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防控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意识,增强“思风险、讲自律、尽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建立风险档案阶段(7月20日前完成)

  1、全面清权确权。要对照“三定”方案,全面清理本单位、本科室和每个岗位的职权职责及法定依据,明确各项权利的法律授权是否清晰,制度规范是否合理。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已经调整的,权力的内容及行权方式也必须及时调整。通过对职权的梳理和规范,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理主体、依据、监督渠道以及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 同时,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绘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

  2、查找廉政风险点。针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对每个岗位、每个科室(单位)、每个环节特别是容易滋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逐一排查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3、岗位定级。对照常德市《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办法》中的评估标准,按照A、BC三类风险,进行岗位风险定级。具体通过三个环节进行:

  (1)岗位自评。每个人根据所在岗位特点,对工作职权行使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自查自评,先自评等级,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定级表》,提交所在科室(基层单位)。(6月底前完成)

  (2)分级评审。在岗位自评的基础上,科级及以下干部岗位风险等级由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核,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风险等级报市建设廉洁常德领导统一审核和管理(710日前完成)。

  (3)组织审定。结合岗位自评、分级评审情况,由单位党委(组)讨论决定岗位风险等级,报市建设廉洁常德领导小组和第二纪工委备案。(720日前完成)

  4、单位分类。住建系统处级以上单位要按照《常德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本单位党委(组)集体研究后,向市纪委申报本单位风险类别,并报局领导小组备案。单位风险分类为两类:掌握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司法裁决权、资金管理权、项目管理权、选人用人权等重要权力的单位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检监察部门重点联系指导单位,其他单位列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日常联系指导单位。(7月20日前完成)

  住建系统科级单位,经本单位集体研究后,上报上级单位党委(组)申报单位风险类别。局建管科、招标办、质安处、执法支队、预算中心、造价站,房管局产权处、市场监管科、拆迁办,园林局园林建设科,公用局市政科由局纪委指定为住建系统内部纪检监察部门重点联系指导单位。

  (三)制定防范措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

  针对本单位排查出的各类廉政风险点,依据法律依据、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制度。特别要突出对高级风险的防控。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加强监督和制约,规范权力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各科室(基层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分别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并形成制度,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目录》和《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目录》,经分管领导审查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由局领导小组审定。

  (四)组织执行和构建长效机制阶段(9月中旬—今后长期)

  1、实行预警处置。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巡视、审计、述廉、行政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分析、聘请监督员收集信息等方式,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提醒、函询、约谈、处置等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提醒: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以书面形式予以告知,提醒单位注意及时防控。

  函询:对反映比较集中、表现比较明显的廉政风险,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单位发出《廉政风险函询通知》,责令单位进行情况说明,并上报整改措施。

  约谈:对反映比较强烈,可能诱发现实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根据情况,由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处置:对存在严重廉政风险,且约谈后无明显改进的,纪检监察机关向党委政府书面报告,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岗位负责人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或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出现重大问题或发生腐败行为的,依纪依法查处。

  2、坚持动态管理。处级单位要将权利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等梳理后汇编成《廉政风险防控目录》,建立廉政风险动态管理调账,并向社会公示。健全廉政风险定期评估和修正机制,以年度为周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要明确防控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及A级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

  (二)突出重点。在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重点要围绕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以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规章制度、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人事管理、后勤保障、项目审批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查找问题。切实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融入到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注重实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优化防范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工作的效能,要及时查找和发现新的风险点,并制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提醒在前、制度在前、约束在前。同时,要正确处理好防范体系构建与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和效能提高的关系,确保我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1、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定级表

        2、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类别申报表

        3、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目录(样表)

         4、处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目录(样表) 

                   5、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目录(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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