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2〕54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廉洁常德的决定》(常发〔2012〕7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建设廉洁常德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常办[2012]38号)的文件精神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系统建设廉洁常德动员大会的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建设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设计审图、房地产评估等中介机构中深入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是建设廉洁常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应有之义,是破解当前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规范从业行为、优化从业环境、履行社会责任和维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从业企业和中介机构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配合和支持防治腐败工作。
二、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各从业企业和中介机构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盾牌、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在办公场所、工程主体、工地围墙围挡、物业管理小区等的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播放廉洁格言和警示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共同培育廉洁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各从业企业和中介机构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整体提高本企业、本机构的廉洁从业意识。从业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负责人要以身示范崇廉倡廉、身体力行促廉护廉,教育和带动本企业、本机构的全体从业人员不搞腐败、远离腐败、监督腐败、防治腐败。
四、积极构建诚信体系。各从业企业和中介机构要以实际行动倡导诚信经营、诚信生产、诚信施工,加强自我约束,自觉做到不围标串标、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夸大宣传、不虚假申报、不违规预售、不擅自变更设计、不侵占他人和公共利益,积极践行和兑现诚信承诺,并影响带动本行业其他企业和中介机构诚信从业,共同构建诚信体系。
五、建立廉洁从业档案。各从业企业和中介机构要定期开展廉洁从业情况自清自查,重点对利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公平竞争和企业长足发展的行为进行摸底清理,分半年度、年底两次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清理情况,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建好用活廉洁从业档案。
六、严格兑现奖惩措施。行业主管部门开通廉洁诚信举报电话(7718814)、设置举报投诉信箱(cdzjjj@126.com),将广泛收集从业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廉洁诚信信息,定期组织对各从业企业和中介机构防治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检查评比,并加强结果运用。对不重视、不支持、不配合防治腐败工作,企业诚信评级较差,廉洁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生产经营与运行管理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损害他人及公共利益行为的从业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将记入“黑名单”,在资质年审年检、项目招投标和土地招拍挂中予以限制,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吊销或建议吊销资质证照处理,甚至清理出常德市场,处理情况将及时面向社会发布。对守法守约、廉洁从业、诚信经营的从业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将给予奖励表彰,在同等市场竞争条件下给予政策倾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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