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2〕31号

来源: 2012-03-28 09:40 字体:【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效能,巩固2011年“效能监察、优化环境、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成果,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效能办、市作风办的要求,根据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现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开展好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的工作,全面贯彻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责任制为龙头,以规范、制约、监督权力为重点,以实现“权力运行规范化、政务服务标准化、监督制约多元化”为目标,从加强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入手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戴君耀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金陵,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沈明莉和副局长陈勇任副组长;成员由杨稚平、熊新平、吕正跃、姜守维、何书元、商叔华、陈勇、曾克非、刘胜伟、童云、邓艳、熊健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艳、刘胜伟同志任副主任。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法制科等相关科室共同履职,齐抓共管。

  三、工作重点

  今年我局要围绕市委法治常德建设的重大决策,做好局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环境工作,将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打造诚信建设行业”为突破口,推进法治建设,为我局争取工作上的主动。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着力解决办事难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全面推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要在2011年全面部署的基础上整体推进。总体上要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为目标,以职权清理、公开透明、绩效考核、查究问责为抓手,建设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追究严格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2、继续推进行政审批精简提速,解决“速难提”的问题。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精简审批环节的同时建立网上办公平台,实现扁平化审批,承诺各项行政审批和办事事项期限比法定时限提速三分之一,实际工作中做到对资料齐全项目随到随办。

  3、加强对重要岗位的效能监察。除今年市监察局确定的局建管科、市质安处和市招标办外,还增加局执法监察支队、局政务中心窗口和德山建设分局,通过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服务水平。要更加体现重要岗位和效能监察的特点,主要加强对重要岗位及其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履行职责及效率、效果、效益情况的监察。

  4、开展行政执法公开评议。结合局系统“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打造诚信建设行业”主题活动,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问卷调查、民情走访、群众座谈会等方式,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公开评议。

  5、加强对全民创业环境的效能监察。重点检查全民创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部门服务全民创业的效能情况和民营企业维权工作情况,执行全民创业情况季报制,继续优化全民创业环境。

  (二)着力治理“三乱”问题,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环境。

  1、治理乱检查。要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湘办发[2010]23号)。凡涉企检查,必须把握四条:一是要备案。开展涉企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应在年初制定常规检查年度计划,经局效能领导小组审定后,于4月10日前报市优化办备案,进入企业检查前要填写《涉企检查备案表》,报同级优化办备案。紧急情况需入企检查的,也应先口头申请备案,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报。二是要定时。坚持“宁静日”制度,除规定的五种情形外不得在每月1-20日入企检查。三是限次。同一部门和单位对同一企业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省、市、县三级不得针对同一检查事项进行重复检查。四是要报告。每次对企业检查结束后,要文字将情况报局法制科备案的同时报市优化办。

  2、治理乱罚款。在全局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具体把握四点:一是要建制。各单位要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办法》。二是要公示。三是要引用并告知。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将本部门本单位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办法的条款规定作为处罚决定的依据之一,加以引用并告知相对人。四是对大额处罚决定,要纳入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按要求及时报告市优化办。

  3、治理乱收费。凡省里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予以取消,对所有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对局系统所有年检年审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降低标准收取,属于自由裁量情形的,一律按下限收取。要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收费。

  (三)着力整治阻工揽工问题,进一步优化生产建设环境。

  1、建立重点项目(企业)跟踪服务责任制。出台进一步落实服务重点项目责任制的规范性文件,对重点项目(企业),明确领导和部门单位联系责任。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服务力度,支持园区发展环境的优化,德山建设分局要按照市纪委的要求,精简审批环节,贯彻好全程代办及绿色通道机制。

  2、继续落实项目(企业)周边环境维护责任制。配合市建设领域专治领导小组,按照2012年专项整治行动中制定的县、乡、村三级组织和公安派出所维护项目(企业)周边环境工作职责的要求,建立各级各部门对周边环境维护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责任到人。

  3、执行项目(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两套工作班子制度。一是配合由政法部门牵头的治安与刑事处置工作班子工作,负责处置阻工闹事等违反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优化经济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通告》的行为;二是由局纪检监察机构牵头的责任追究工作班子,负责处理工作失职、渎职、维护环境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措施保障

  (一)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

  1、畅通投诉渠道。依靠城建“110”值班电话,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实行城建和经济环境问题24小时快速反应。倡导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工作机制。

  2、开展明察暗访。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到一些部门、单位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暗访,主动发现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中的一些问题,对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和问责。

  3、主动走访排查。继续开展优化经济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二)完善监督评估机制。

  1、加强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责任制,继续抓好明责、履责、评责三大环节,确保责任落实。

  2、加强监督评议。一是进一步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建立完善监督员管理办法,健全监督员工作机制。二是大力推行网上评议。注重代表的广泛性、规则的公平性、结果的效用性。提高民主测评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将政府部门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3、加强效能评估。积极探索行政速度、行政成本、行政正确度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办法,研究从量、质、社会效益和规范性方面对行政效能的评价标准。按照调整结构、提高权重、单列项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评估办法。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加强效能和优化工作评估结果的运用。通过科学评估行政效能和优化环境工作,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行政提速,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的正确度。

  (三)完善查究问责机制。

  1、严格执行《行政效能监察办法》。根据市出台的《办法》,结合本局实际,对监察机构开展效能监察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严格按《办法》和规定开展有效监察工作。

  2、要严格问责。以行政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等问题为问责重点,查处一批影响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3、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震慑作用。定期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肃纪律,切实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环境工作。在此基础上要构建工作长效机制,各部门要认真搞好情况综合,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