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2〕3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通知》湘建[2012]47号)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工作方案》常办[2012]9号)精神,切实解决好我市建设领域内的信访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系统内,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坚决杜绝到省、赴京非正常上访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确保“平安建设”目标的圆满实现。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起至12月底止,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各种办法,深入开展重点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争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使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的要求,集中解决我市建设领域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消除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好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系统内,把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解决在本单位,进一步加大解决问题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力减少集体访、重复访和非正常上访,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局系统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君耀任组长,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张圣友、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刘兴华、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徐芳明、局联合工会主席商叔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信访科科长杨正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4月1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中央、省和常德市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我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4月10日至6月15日为排查阶段。重点排查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排查的信访案件梳理汇总后报局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化解攻坚阶段。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始终有责任人在跟踪办理,直至妥善处理。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为总结阶段。重点围绕交办案件是否化解、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准确、停诉息访的目标是否实现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总结汇报和迎接省、市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科室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协调,积极参与排查、参与化解、参与督促,切实推进“事要解决、息诉罢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强化职能,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化解本系统、本单位的信访积案工作。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问题,由主要负责人带头包案处理,切实推动信访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二)规范办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要实行“一案一档、结案销号”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上报、结案存档。在排查阶段,要认真填写信访积案情况登记表上报局信访科。在调处化解阶段,要及时向局信访科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开展情况;对已经结案的信访积案问题要认真填写信访积案结案表,并于11月10日前将积案化解情况总结报送局“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责任追究。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信访问题解决不力的单位和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信访积案化 解攻坚年”活动局领导重点信访问题包案分解责任表》
附件: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局领导重点信访问题包案分解责任表
序号 |
主要事由或问题 |
包保领导 |
责任单位 |
具体包保责任人 |
1 |
市城区“美景·四月天” 开发项目矛盾 |
戴君耀 |
局信访科 |
杨正杰 |
2 |
市城区“翠竹苑”10#楼业主房屋质量投诉 |
黄金陵 |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伍和平 |
3 |
“驮古堤安置小区”施工合同纠纷 |
商叔华 |
局建管科 |
舒克宇 |
4 |
市城区“凯特国际”开发项目矛盾 |
局信访科 |
杨正杰 |
|
5 |
“明信佳园”小区业主房屋产权办理矛盾 |
|||
6 |
“南坪安置小区” 二期工程款支付纠纷 |
|||
7 |
“东方美景二期”小区业主产权证办理问题 |
张圣友 |
市房管局市场监管科 |
朱东红 |
8 |
“蓝湖郡” 小区业主产权证办理问题 |
|||
9 |
“桃兴花园”业主投诉小区路不通水不畅问题 |
刘兴华 |
市公用局应急办 |
张少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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