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市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及下达2012年目标任务的通知常建通〔2012〕27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1年,在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努力下,我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超额完成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受到了省厅表扬。桃源县等9家单位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现予通报表扬;市直未能完成班组长培训任务,给予通报批评(附件1)。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继续努力,再创佳绩;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认真查找原因,扎实工作,迎头赶上。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情况,现将2012年全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民工骨干培训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附件2),年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各区县市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完成任务的区县市不得评为红旗和先进单位。
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要求,2012年起,凡参加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除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印制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外,还应发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各区县市应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由人社部门一并发给《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费用标准为:初级140元/人 · 岗(其中县级鉴定站75元/人 · 岗,市和省65元/人 · 岗);中级160元/人 · 岗(其中县级鉴定站70元/人 · 岗,市和省90元/人 · 岗);高级180元/人 · 岗(其中县级鉴定站75元/人 · 岗,市和省105元/人 · 岗),资料费另行按实收取。目标任务中作业队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培训,班组长由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培训完成后将名册及成绩统一报市建设培训中心,免费发放班组长证书。
附件: 1、2011年全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民工骨干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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