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委2011年绩效评估体系实行单列考核的请示
市委:
2010年以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也得到较快推进。2010年,全市共完成新增廉租房6291套,占考核任务的104.9%,其中新建5112套,收购、改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1179套;新增租赁补贴完成8195户,占考核任务的126.5%,全面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考核任务。截止2010年底,全市累计保障35317户,其中经济适用房1270户、廉租房11941户、租赁补贴18467户、租金核减3639户,保障率为73%(2008年统计保障对象为48708户,其中市城区9793户)。
“十二五”期间,全国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今明两年,计划每年建设1000万套。2011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任务为19600套(户),比2010年增加了6900套(户)。“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8.95万户(含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投入保障资金约60亿元。
国家对住房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与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军令状”;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纳入责任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为顺利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确保今年住保任务的完成,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考评力度,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委2011年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并单列进行考核,分值为5分(保障性住房3分,棚改工作2分),市直责任单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责任单位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当否,请批示。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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