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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领域“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1〕129号

来源: 2011-10-14 09:05 字体:【

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领域“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建设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创文成果,根据市委、市政府常发电〔2011〕3号《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安委〔2011〕7号文件《常德市“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9月22日起至12月30日,集中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戴君耀;副组长:黄金陵、杨稚平、曾克非、张圣友、刘兴华、徐芳明、黄飞华;成员:廖爱民、李远国、刘华、舒克宇、孙圣杰、阙兴国、伍和平、丰朝晖。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由阙兴国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四个分办公室,一是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市质安处,办公室主任由伍和平兼任;二是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含供水、燃气)隐患排查办公室,设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远国兼任;三是公园、广场娱乐健身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设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华兼任。四是物业小区、隐患整治办公室,设市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廖爱民兼任。

  二、职责分工及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1、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整治组。分管领导:黄金陵,责任单位、科室:局建管科、质安处、执法支队,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与管理;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管理和维护情况。非法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等情况的排查与整治。

  2、市政公用设施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组。分管领导:曾克非,责任单位、科室:局工程科、公用事业局,配合单位:市电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及相关管线单位。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市政工程、城市供水、排水、供气、供电、城市桥梁、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城市管网、井盖管理等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与整治。

  3、公园、广场、娱乐健身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组。分管领导:杨稚平,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诗墙管理处。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公园娱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检测及安全运行情况,健身器材维护与保养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公用设施隐患排查与整治安全措施管理落实情况,市挂牌督办隐患整治进展情况。

  4、物业小区、隐患整治排查组。分管领导:何书元,责任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物业小区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各小区公共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及小区内乱搭乱建的整治,电梯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的整治。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9月22日~30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局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的部署和动员。

  2、排查隐患整治阶段(10月1日~12月20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职责要求,在前段开展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彻底的再排查再摸底,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进行分类管理,该交办的要交办,该上报的要如实上报,要实行边排查边整治。

  3、检查验收、总结上报阶段(12月20日~12月30日)。12月下旬,局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将对“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与全年日常安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到本次专项行动和日常安全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统筹兼顾,发挥好相互推动和相互促进作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措施,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组织开展好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各办公室在本月3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要求和责任,建立排查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治时限表,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隐患整治跟踪督导。

  3、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企业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单位、企业和场所,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遏制一般以上的事故发生。

  4、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橱窗和宣传资料等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相关企业和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不认真、走过场、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公开曝光。

  5、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研究和小结。请各相关单位专项行动方案于9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25日前分别报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科)。

  附件:《常德市“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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