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属在常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湘职改〔2002〕2号)和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关于评审土建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业务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人教〔2002〕10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09年度申报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业务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学历、资历的人员且符合申报土建工程〔含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原供热通风与空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程序及时间
1、报考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定在2009年3月11日~13日,报名地点: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从事局窗口。
2、报考人员填写《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并交同底免冠一寸近照两张,经单位同意后,填写《土建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在报考时间里将两表一并报送市建设局职改部门备案。
3、准考证领取。2009年4月28日~30日各区、县(市)建设局人事(职改)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到市建设局职改办领取准考证。
4、考试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7〕4号)规定,考试收取报名费15元,考务费90元。
5、考前培训按照考培分离、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二○○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下载:0902191132490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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