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建价函〔2011〕77号
现将《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2011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我省“四化两型”建设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为中心,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为重点,抢抓机遇,创新思维,深化改革,促进工程造价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计价依据改革,加强计价监管。
对2006年发布的消耗量标准重新修编,2012年出版发行;重新修编城市照明路灯定额;做好长株潭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测算和发布新的人工工资单价。继续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导和研究。做好以绿色建筑、节能减排为主的新材料、新工艺工程消耗量标准编制和造价指数发布。加强国有投资工程结算审核备案工作,主动介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与审核,参与政府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工程造价监管协调工作;着手制定劳务分包企业取费办法。
(二)强化备案手段,加强市场监管。
通过施工合同备案,严肃查处“阴阳合同”、“黑白合同”;争取出台《湖南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招标控制价备案审查办法,做好招标控制价审查;着手开展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备案和核实;研究探索建筑设备、机具、模板等租赁市场专业化、市场化工作。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及时完成投诉处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扰乱造价市场的行为。完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解释和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公正、公平解答计价依据疑难问题。及时准确足额核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立并完善担保制度,规范工程担保市场。
(三)加强诚信建设,壮大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工程造价咨询产值达到3200亿元,营业收入达25亿元。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支持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的配套措施,支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拓外埠市场。
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差别化管理,继续开展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和执业行为的检查。建立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动态维护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开展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抓好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等工作;指导各市州组织造价员继续教育;认真组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程造价信息化服务水平。
全面推广使用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平台,优化和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网络,完成《定额与造价》及各市州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刊物的编辑、发行工作。切实做好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全年定期发布各市州价格信息不少于6期。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加强造价管理机构的联动,保证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工作。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