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常建通〔2011〕8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燃气办,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市城区各瓶装燃气企业、CNG汽车加气站、燃烧器具生产、经营(代理)企业:
为了确保我市燃气市场安全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燃气行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常建通〔2010〕178号)要求,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局属市公用事业局、市燃气办和抽调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组,于1月4日至7日对市城区燃气企业(气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对燃气销售网点进行了抽查,并分组对各县市区燃气企业(气站)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此次全面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今年与去年的检查情况比较,各参检和被检单位领导都非常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各燃气企业在天然气门(计量、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灌装)站和CNG汽车加气站的设备设施及安全管理方面都有明显的提高。主要体现在: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为确保此次检查的实效,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牵头迅速成立了燃气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按照此次全市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深入现场仔细检查和抽查,针对隐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责任明确到人,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市检查组,如临澧、石门、澧县、西洞庭管理区等县市区都做得比较好。
(二)机构健全,责任到位
全市各燃气企业对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由一把手负总责,完善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层层落实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比较好的有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常德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常德天发石油液化气公司、常德市宇虹燃气物流有限公司、石门兴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石门广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汉寿县三峡天然气有限公司、安乡县三峡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湖南(澧县)鸿达管道燃气开发有限公司等。
(三)制度完善,规范有效
各燃气企业能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种警示标志设置明显,门卫严格履行职责。如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常德佳乐经贸化工有限公司、常德市宇虹燃气物流有限公司、安乡县东信液化气站、石门广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均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四)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通过检查,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皇木关天然气门站内设备设施运行良好,责任落实,维修保养及时有效。全市各燃气生产、经营公司的储气罐、压力表、安全阀、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校验合格、有效;消防泵、消防栓、喷淋和浓度报警装置运行正常。比较好的气站有常德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灌装)站、常德天发石油液化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灌装)站、常德市宇虹燃气物流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灌装)站、石门广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灌装)站、石门兴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门(储配)站、汉寿县三峡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门站、安乡县三峡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门(储配)站、湖南(澧县)鸿达管道燃气开发有限公司天然气门(储配)站。
(五)燃气销售网点规范
各瓶装燃气公司均能按照《常德市城区燃气销售网点设立和营业、送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所属燃气销售网点进行整改和规范,比较好的有常德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常德市大家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市宇虹燃气物流有限公司、石门广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临澧长安燃气有限公司等所属燃气销售网点。
(六)市城区各燃气燃烧器具生产、经营(代理)企业均能按规定将准入产品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比较好的有:常德武陵区捷佳电器维修经营部、常德市金珂厨具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前沿家电有限公司、迅达集团湖南销售有限公司常德经营部、常德市鼎城顺东电子有限公司、常德市武陵区美大橱柜经营部。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如常德武岭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灌装)站、桃源县成湘琳燃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汉寿县自来水公司液化气站均存在车辆进站不带防火帽的情况。西湖液化气站、津市市友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津市市友和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设备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人。
(二)各种登记统计不齐全。如常德市鼎城九申管道燃气有限公司CNG加气站、常德市鑫源液化气站、西洞庭联邦液化气站、桃源县成湘琳燃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临澧县长安燃气有限公司、安乡县东信液化气站无安全学习、安全会议记录。
(三)应急救援预案不够健全。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单位在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改和演练上存在模糊认识,没有将其纳入到安全管理中来,存在预案修改不及时、不完善、无演练、无记录等情况。
(四)设备设施存有安全隐患。一是大多数单位未能对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设备定期校验、标定,存在过期现象。津市、澧县燃气企业压力表、安全阀均查不到检测报告。二是卸车台设置不规范。如津市友和燃气责任有限公司卸车台阻车栏杆的金属杆件无防护措施。鼎城鑫源气站、津市津潍液化气站卸车台无防静电夹。三是防雷、接地设施不到位。如津市市友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站场无防雷保护设施,安乡县三峡管道燃气有限公司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超期。桃源县成湘琳燃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气站、汉寿县自来水公司液化气站、临澧县长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气站充装台均有部分设备未接地。
(五)燃气销售网点不够规范。如常德武岭燃气有限公司、常德天发石油液化气公司、常德佳乐经贸化工有限公司、常德华丰燃气有限公司所属的部分燃气销售网点存在使用明火取暖的现象。
(六)管道燃气企业没有取得《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有的企业设备设施简陋、陈旧,甚至有的企业的供气设备至今没有进行技改,如津市市友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桃源县天成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澧三峡天然气有限公司。
(七)燃气燃烧器具经营(代理)企业的售后服务不健全。有的单位没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个别单位没有派人参加安装维修培训,少数单位没有与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签订委托安装维修协议。
三、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各燃气企业一定要把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首位,抓紧抓好,决不允许任何疏忽和大意。对检查中提出整改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到位,整改需要一个月以上时间的,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方案。市燃气办将在3月份会同各县市区燃气办进行复查,望各燃气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燃气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防微杜渐,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特此通报。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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