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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区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0〕125号

来源: 2010-07-27 17:18 字体:【

        常德市城区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湘安监[2010]109号文件《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非法生产、无证销售和租赁、以及不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使用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的状况得到明显扭转。防止劣质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防范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常德市城区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戴君耀,副组长:黄金陵、邓保平,成员: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局建管科、市建设执法大队负责人。

  三、工作安排

  1、2010年7月31日以前为全面部署动员阶段: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将专项整治内容传达到所辖各施工用钢管、扣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

  2、2010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为自查阶段:以施工用钢管、扣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为单位,认真开展施工用钢管、扣件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根据工商行政部门对租赁企业施工用钢管、扣件质量保证体系评价的结果开展施工用钢管、扣件租赁企业备案管理。

  3、201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排查阶段:专项整治小组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上一阶段总结的经验,配合市安监局对施工企业以及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4、2010年11月为总结阶段:专项整治小组对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将整治情况上报省住建厅。

  四、专项整治内容

  1、施工企业、施工项目是否违法、违规采购或租用劣质钢管、扣件。

  2、施工企业、施工项目是否有不按标准规范要求使用钢管、扣件的行为。

  3、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对所使用钢管、扣件是否进行了日常维护和采用防锈处理措施。

  4、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对钢管、扣件进行了进场验收、抽样检测、日常维护,是否建立和落实了报废处理制度。

  5、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是否按批次堆放,并由专人负责建立使用台帐。

  6、施工现场是否配备力矩板手、游标卡尺等常用检测工具,并按规定对使用的钢管、扣件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处理措施

  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对施工项目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对在停工期限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施工项目,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记录严重不良行为一次,并上报省住建厅。

  3、对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项目,由市建设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各检查组成员应严格执法,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对违法违规企业和工程项目进行严厉查处,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立起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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