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8月)
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常德市建设局对建筑业三级资质许可的核准程序》(常建通〔2008〕63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建筑业资质的1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09年8月21日至2009年8月27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市建设局建管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15000
联系电话:0736-7718620,7717845(传真)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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