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常建通〔2009〕9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
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要求,市建设局委托市安监站于2009年6月15日至6月24日对全市各县市区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采取抽查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查看各安监站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实施情况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共抽查在建项目21个,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13份、《隐患整改通知单》7份、《不良行为告之书》4份。
通过督查,发现全市各安监机构的内部管理逐步规范,能认真执行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类管理资料逐步健全,尤其是桃源县安监站,管理资料内容齐全、记录详细。全市施工企业在建项目部的资料比以往也有所提高,湖南佳美公司施工的石门县武装部新营建设工程项目部、湖南鑫源建筑公司施工的汉寿县人和佳园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有投入记录、使用计划,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台帐健全,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按要求进行了编审,起重设备管理资料齐全,安全资料完善、符合要求。由津市六建施工的津市金海岸·森林水榭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好。
同时,督查中发现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市建筑市场新开工项目明显减少,有的开工项目资金投入也较紧张,甚至影响到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临澧、安乡两县在建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比以往有所退步。湖南石门西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百家缘住宅小区工程,今年4月22日发生1起高处坠落死亡1人的事故后,该项目至今未整改,现场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湖南五鑫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津市君之林府工程,严重违反操作程序施工,在外架未拆卸时将安全网全部拆除,仅剩裸架,从事外装饰施工人员毫无安全防护,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文明施工极差,且不服从当地主管部门的管理,影响极坏。
二、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方面: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资料不齐全,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无使用计划、无帐本,起重设备无备案登记,无安拆合同,施工材料堆码不齐、道路未硬化、沙卵随处堆放等。临澧、安乡、鼎城区普遍存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不健全的现象。安乡宏泰公司承建的安乡和民廉租房项目、福建闽鑫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西洞庭龙信城市家园区、项目未封闭施工、无门头、文明施工较差。由湖南湘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鼎城区江南名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检查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在场,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文明施工也较差。
(二)施工临时用电方面:有较大部分存在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漏电保护器选型或总箱参数过大的错误,操作人员业务知识欠缺,进出线路混乱等现象。目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是我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应引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脚手架搭设方面:个别工地存在搭设方案与实际搭设不符合,有的搭设中钢管断开或未设中间栏杆,影响架体的整体性、稳定性。津市普遍存在小横杆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象。澧州建设公司承建的澧县景林苑工程、湖南众祥建设公司承建的澧州商贸批发大市场用钢管悬挑,一挑几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起重提升设备管理方面:存在未经检测就投入使用、无限位停靠装置、卸料平台无安全门、进料口无防护棚等问题。鼎城区的个别在建项目存在提升机与架体连接的现象。
(五)监理履责方面:存在监理工程师配备不足、专业监理工程师执证不合要求等问题。常德市兴业监理公司的鼎城区江南名苑项目监理部、津市精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津市君之林府项目监理部发现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要求停业施工等不履责行为。
三、处理措施
(一)此次检查中所下发的《停工整改通知单》及《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各县市区安监站负责验收,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市安监站。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安监站向省建设厅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二)对于施工现象存在重大隐患的湖南石门西北建筑工程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杨生平、湖南五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滕纯生各记严重不良行为1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建设局在接到本情况通报后,要认真总结和反思,针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本地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做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
(二)目前受金融危机影响,项目少的情况下,各建设局不能降低管理标准,应结合目前开展的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及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这两项工作,加大建筑管理内部联动机制,确保我市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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