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市建设工程勘察现场见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常建通〔2008〕13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建设工程勘察现场见证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090317083122993.doc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建设工程勘察现场见证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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