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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勘察设计行业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2009-03-17 08:08 字体:【

湘建设函〔2009〕37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勘察设计企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全省勘察设计行业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全省勘察设计行业2009年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省建设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两型社会”建设,坚持保障工程质量目标,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为核心,把握改革发展主线,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加快人才培养,引导行业深化体制改革和转型、升级,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实现勘察设计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富民强省做出新贡献。

  主要工作: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化“两型社会”创建活动。

  1、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强节能减排等重点问题的科研和攻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技术指导和把关,促进发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积极服务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舒适的中小户型设计精品。

  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探索、完善“两型社会”创建指标体系,从体制和机制上促进“两型社会”创建活动。利用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等有效手段,在重点对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设计合理性、经济性的审查,有效节约社会资源;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湖南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初步设计审查要点》,对于没有编制项目节能专篇,或编制深度不符合要求、节能设计达不到标准的,实行“一票否决”。大力提倡采用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节能成套技术和高性能、低耗材、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落实好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要求;积极稳妥地推广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在建筑中的运用,发展生态绿色建筑。

  3、继承和发扬湖湘建筑文化特色,繁荣建筑创作。积极引导设计人员从传统和本土建筑中吸取营养,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突出建筑的功能性、实用性和经济性,克服不讲功能、只讲视觉冲击的浮躁心理,防止因循守旧、千篇一律、千城一貌、低水准的重复设计,切实转变保守、浪费现象,使建筑设计回归到“内容决定形式”理念上来。

  二、加强过程控制和程序监管,稳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1、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监管。全面推进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加强对各市州工作指导,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加大查处力度,对不严格实行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的有关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勘察外业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促进勘察质量提高。

  2、加强设计招投标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当前履行职责难以到位、监管不力的突出问题,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操作实施细则,及时调整充实评标专家库,健全评标专家信誉评价和清出机制,规范招投标程序,形成公正透明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设计创作繁荣和水准提升。

  3、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修订)》,制订初步设计审查技术要点,加强《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宣贯,规范审查依据和设计文件编制标准,明确初步设计审批权责,严格审批程序和批复内容,对于设计深度不够、建设规模不明、外部协作条件不清的不予审查批准,提高审查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继续开展技术审查和设计优化服务,逐步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

  4、加强施工图审查监管。充分利用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日常检查工作,加强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技术条件、审查能力、审查质量、审查行为等方面监督管理。对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和相应处罚。加强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联系,制订出台相应管理措施,实现在施工图备案、施工许可、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的几个主要环节联动监管,形成勘察设计质量全过程监管闭合链,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不按审查合格施工图施工或擅自修改施工图的违规行为。

  三、充实管理力量,加强资质动态管理。

   1、提高对勘察设计行业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级勘察设计监管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努力改变行业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解决基层勘察设计市场监管严重缺位问题。完善全省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换证工作。适时启用资质网上申报系统,完善全省勘察设计企业数据库,方便企业申报,提高换证工作效率。加强勘察设计资质审查,对所有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作全面清理,不符合新资质标准企业,不予核发新证。上半年,组织资质申报和换证专题培训。

   3、强化资质动态管理。通过统计年报资料分析、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举报、调研、检查等,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主动执法。对不满足资质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以及出租、出借、重复注册、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或吊销其资质、资格,清理出市场。对于受到通报批评、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一年内不受理其资质升级、增项等申请,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撤消资质。多次违规或记有不良行为的企业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其资质条件、质保体系、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检查。

  4、建立健全勘察设计信用体系。积极探索企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勘察设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计人员职业道德评价体系,重点加强注册人员诚信考核。加强与建管、质监等部门的联动,整合各方信息,建立全省勘察设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逐步实现勘察设计资信由以单位资质为主向以个人资格为主的转变。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记录与勘察设计招投标、评优等活动结合起来,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竞争环境。

  四、加大创新力度,实现升级转型。

   1、就当前经济形势对勘察设计行业的影响、企业转型和中小勘察设计企业发展现状作深入调研,加强工作针对性和指导性。以我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为契机,将其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培育和发展,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和快速发展。抓住国家增加4万亿投资机遇,配合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向市政、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及环保产业拓展业务。

  2、加快体制改革,进行机制创新,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引导大型勘察设计企业向具有综合能力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向发展,实现与相关大型产业集团的联姻,进行强强联合,积极发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项目代建、咨询、监理等业务;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根据自身专长和特点,发展成为专业设计咨询服务公司,走专业化的道路;县级勘察设计企业应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地域和技术优势,加强与施工劳务结合,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勘察、设计、施工一条龙服务的企业。

  3、引导和支持勘察设计企业加强科技创新。积极支持勘察设计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主要依托,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充分发挥人才和自身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优势,将生产技术、工程管理和工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和“走出去”战略,大力拓展省外和境外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实现效益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升级。

  五、加强人才培养,增强发展后劲。

  1、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构筑适应市场经济的网络化、市场化、社会化、开放式人才管理体系,建立人尽其才的科学用人体制,形成一套适合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培养、选拔机制,营造鼓励创业、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打造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勘察设计企业正当权益,保持广大勘察设计工作者创新积极性。高度重视各类人才需求,加大培养、引进力度,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2、加强执业注册管理。针对我省部分专业执业注册人员不足现状,在办好现有注册人员继续教育同时,有针对性的加大执业注册考前培训力度,提高注册人员考试通过率。加强各类注册人员教育和管理,强化个人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延续注册、转注等日常注册管理工作。

  3、加强各级勘察设计协会、学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学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作用,定期开展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等活动,为广大技术人员活跃思想、交流经验、提高创作水平营造良好学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