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乡县宏仁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资质注销的通知 来源:市建设局 2015-12-17 18:01 字体:【小 大】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经企业申请及市住建局审查,同意安乡县宏仁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特此公布。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8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