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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重审和监理检查的通知常质监字[2009]48号

来源: 2009-08-20 10:50 字体:【
我市各监理公司,外地驻常监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湘建办﹝2009﹞16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市工程监理现状,决定开展我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重审和监理机构检查工作。各监理企业均应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积极予以配合。
监理企业按要求组织自查,对人员进行清理。对不合格人员自行清除,列出清单,收回上岗证;对符合条件的总监收回一个上岗证。各监理公司相互监督,可上网对不符合条件的监理人员投诉举报。
检查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文附件和《常德市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现场监理资料管理办法》(常质监字﹝2009﹞46号)文件内容。

附件一:监理企业检查表
附件二:监理项目部检查表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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