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建设局关于评选二○○八年度建设系统综治、信访、法制、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常建通〔2009〕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认真总结2008年度建设系统综治、信访、法制、办理建议提案等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以上工作在2009年度的顺利开展,再创新的成绩,经研究决定,拟对2008年度综治、信访、法制、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地总结和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系副科级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
2、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局属各单位的工作责任人和从事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单位原则上与2008年度市、局各项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
2、先进个人必须是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典型,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三、评选方法与要求
1、评选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公正态度,按照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依据分配的名额进行认真评选申报;
2、评选推荐对象,先进单位应填写“先进单位审批表”一式二份,评选的先进个人只需报名单即可;
3、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应先交主管部门审查再交建设局法制科;局直属单位的先进单位分别由市建设局综治、信访、法制等部门提出意见,然后交局党组讨论确定;
4、所有呈报表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市建设局法制科。
附件:
1、常德市建设局综治、信访、法制、办理建议提案等四项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5、常德市建设局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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