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常德市城区房屋建设工程最低限价指标(第三期)的通常建价[2012]21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业的和谐发展,根据《常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竣工结算最低限价暂行规定》(常建通〔2009〕156号)文件精神,我站组织专业人员测算出《常德市城区房屋建设工程最低限价指标(第三期)》,现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常德市城区房屋建设工程最低限价指标(第三期)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常德市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最低限价指标
(第三期)
建筑物名称 |
结构形式 |
第三期最低限价指标 (元/M2) |
|
住宅楼 |
多层 |
砖混/底框 |
700/730 |
小高层 |
框剪 |
900 |
|
高层 |
框筒 |
1060 |
|
地下室 |
1700 |
||
办公楼或综合楼 |
多层 |
框架 |
950 |
高层 |
框架或框筒 |
1190 |
|
地下室 |
1785 |
||
车间 |
框架或排架 |
900 |
注:1.本价格不含电梯费用;
2.装修标准:
住宅:内墙、天棚混合砂浆抹面,楼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外墙保温材料,外墙漆或外墙砖,铝合金窗;
办公楼、综合楼、教学楼:内墙、天棚混合砂浆抹面,888面层,楼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地面砖或石材面层,外墙保温材料,外墙漆或外墙砖,铝合金门窗; 车间:地面装修按设计要求。
3.本价格不含桩基和消防工程,有桩基的工程平米造价另加6%;有消防的工程平米造价另加5%;
4.最低限价指标是根据常德市城区2012年部分建筑工程项目的结算价格综合测算后,并下浮15%计算而来的。该指标仅作为控制最低投标价、结算价标准,不作为发承包双方预结算的依据和参考;
5.本价格各区(县)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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