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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系统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的通知常建通〔2012〕109号

来源: 2012-12-03 10:52 字体:【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建设系统消防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消安[2012]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多发时期,火灾诱因增多,局系统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平时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供水、燃气、城市桥梁、机关、独立院落、公园、娱乐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拉网式排查。

  1、在建工地。市质安处要督促区县市质安部门和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建设秩序,依法履行职责,对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全面负责。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民工集中居住区、木工车间、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处等消防防火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情况,消防水源(高层建筑)和火灾警告标志设置情况,施工动火、用电管理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城市供水。重点检查城区市政消火栓设置情况、消防管网供水情况以及消防通道畅通情况。

  3、城市桥梁。重点排查桥梁(桥洞、涵洞里的堆积物进行清理和清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城市燃气。重点检查各类燃气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供气泄漏和意外情况下抢修预案的制定情况,加强燃气储备厂(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出现火险隐患场所以及周围地下空间的供气管线的巡查。
    5、机关、独立院落构筑“防火墙”工程。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四个能力”建设,一是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二是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三是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四是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加强对机关办公场所和独立院落的消防设施的检查,要对老化或过期的消防设施、设备及时更换,对所有电路、电器设施、设备进行清理,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烤炉,确保机关、独立院落消防安全。

  6、公园、娱乐场所。重点检查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加强对公园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对老化、过期的消防设施、设备及时更换。加强对园林绿化工人临时宿舍防火、用电的安全教育和检查。

  7、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检查建筑特种作业人员、专职安全员、燃气管道工、输送工、锅炉工、电工、司机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了岗前培训,是否参加了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措施,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把此次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抓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切入点,与元旦、春节“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为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应将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档案,并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跟踪检查。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
  局属各单位要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与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训练等实战性训练结合起来,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应急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相关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开展冬季建设系统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本系统安消防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将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和落实情况分别于2012年12月10日和2013年3月1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人:李威;联系电话:7722221(电子邮箱:241934166@qq.com)。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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