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5日,常德市鑫源液化气站(有限合伙)向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办申请从事瓶装燃气经营业务(许可证到期延续)。
接到申请后,市住建局(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办会同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15条、《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拟批准常德市鑫源液化气站(有限合伙)从事瓶装燃气经营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736—7255407行政审批服务办
0736—7168508市燃气办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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