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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试行)》的通知

来源:建管科 2025-07-24 17:46 字体:【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湖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洞庭区乡公路管理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中心,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桃花源分局:

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24日

 

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以下简称“信息登记”)工作,提高信息登记效率,根据《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湘建质〔2025〕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用于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以下简称“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工作。

本指引所称小散工程,是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依法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等有关活动。主要包括:

(一)限额以下的各类房屋建筑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

(二)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工业建筑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三)限额以下的城镇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或改造活动;

(四)限额以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土建施工活动;

(五)限额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活动;

(六)限额以下的冷库工程土建施工活动;

(七)限额以下的城镇燃气、给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土建施工活动;

(八)限额以下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土建施工活动;

(九)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十)其他按规定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设活动。

二、信息登记主体及责任

小散工程实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制度。

乡镇(街道)负责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以下简称“信息登记”)。小散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按要求向乡镇(街道)提供信息登记材料,并对信息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乡镇(街道)的信息登记责任包括: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受理、核实建设单位提交的信息登记材料,告知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建立辖区内小散工程台账和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乡镇(街道)可以委托本辖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开展小散工程的信息登记、安全巡查、宣传教育、预警提醒等工作。

建设单位的信息登记责任包括:按要求将小散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等材料如实提供给乡镇(街道),配合乡镇(街道)完成信息登记,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类小散工程,装修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或乡镇(街道)进行信息登记。[有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向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申报;无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管理机构的,向乡镇(街道)申报。]

三、信息登记流程

(一)小散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填写《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附件1),向乡镇(街道)提交信息登记材料。

(二)乡镇(街道)应及时受理、核实建设单位提交的登记材料,对信息登记存在明显敷衍或错误的,提醒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补充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予以盖章登记。

(三)乡镇(街道)建立辖区内小散工程台账和安全管理档案(附件2)。对已办结信息登记流程的小散工程,乡镇(街道)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小散工程台账并将信息登记材料归档。

(四)建设单位应将办结的《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张贴在小散工程所在地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五)乡镇(街道)在办理信息登记时,发现小散工程存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六类应重点监管情形的,应及时函告属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六)小散工程在施工结束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填写《小散工程完工报告》(附件3),告知乡镇(街道)完工情况,由乡镇(街道)在小散工程台账中销号闭环。

(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系统”)上线后,乡镇(街道)指导建设单位在系统完成信息登记。由物业服务企业受理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类小散工程,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系统完成信息登记。系统上线前,乡镇(街道)应采取现场登记的方式落实信息登记制度。

 

附件:1.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

2.小散工程登记台账

3.小散工程完工报告

 

1


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及主要施工内容


建设单位


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

存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六类施工情形需填写此项

联系电话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工程类别

限额以下的各类房屋建筑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

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工业建筑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限额以下的城镇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活动;

限额以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土建施工活动

限额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活动;

限额以下的冷库工程土建施工活动;

限额以下的城镇燃气、给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土建施工活动;

限额以下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土建施工活动;

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其他按规定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设活动。

是否存在下列六类情形

在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含地下室)施工且涉及动火作业的小散工程;

需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小散工程;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改变房屋用途用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小散工程;

含开挖深3米以上基坑(沟槽)或冷库工程土建施工等危险性较大施工内容的小散工程;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小散工程;

其他按规定应当纳入重点监管的小散工程。

登记材料

1.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

2.施工作业方案;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中存在六类施工情形的小散工程需提供此项);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中存在六类施工情形的小散工程需提供此项);

5.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

6.项目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备注

1.建设单位应准确填写小散工程基本信息;

2.建设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3.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受理单位各留一份,工程现场公示一份。


 

建设单位(盖/签字):       日期:   

 

乡镇(街道)(盖章)            日期:   

 

附件2

 

县(区)乡镇(街道)小散工程登记台账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计划工期

建设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工程类别

是否存在六类应重点监管施工情形

完工时间

1








2
















 

说明:乡镇(街道)根据《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台账,同时对每个小散工程建立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档案包含该小散工程的《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及信息登记材料、《小散工程完工报告》等。

 

附件3

小散工程完工报告

 

一、工程完成情况

1.实际完工日期____________

2.是否按计划完工 否(若否,请说明原因):

 

3.工程内容完成情况(如有调整或未完成部分需说明):

 

二、工程质量验收

1.施工单位自验结果   不合格(若不合格,需说明整改情况)

 

2.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不通过(若不通过,请说明原因及整改要求)

 

建设单位(盖/签字)

报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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