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水环境治理项目重建设轻运营现象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4年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指出:水环境治理项目重建设轻运营现象较突出问题。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水环境治理项目重建设轻运营现象较突出问题。
整改实施主体:市住建局
验收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整改目标:强化常德市水环境治理项目的维护与管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稳定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整改措施:1.全面梳理我市作为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实施的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列出项目运营及维护等方面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2.按照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验收明确的管护主体、资金来源,压实管护责任,落实后期经营、管护制度,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3.住建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建立健全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后续相应管理部门及责任人,确保项目稳定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整改完成情况:市住建局对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梳理,根据项目情况列出项目运营及维护等方面问题清单。市海绵中心加强各水系沿线机埠日常运行调度。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水体维管经费,并将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水系维管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水体管养责任。市经投集团利用水资源优势发掘水资源价值,积极开发水上项目,创造经济效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受理部门:市住建局城市水务科
联系电话:7123530
联系地址:武陵大道456号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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