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办关于常德市鑫能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行政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2年6月21日,常德市鑫能燃气有限公司向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办申请从事瓶装燃气经营业务(重新核定)。
接到申请后,市住建局(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办会同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15条、《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拟批准常德市鑫能燃气有限公司从事瓶装燃气经营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736—7255407(市住建局)
0736—7168508(常德市燃气办)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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