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暨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暨三季度层级监管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5〕69号)要求,我局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8月18日,我局成立了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九打九治”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九打九治”工作的通知》(澧建通〔2015〕25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和《湖南省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以进一步健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三季度,受监项目20个,建筑面积86.5万平方米。在监督工作中,根据省厅要求每月进行了一次工地现场抽查,并按要求及时完成信息登录。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1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5份、停止使用设备通知书1份。成功创建省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1个、市级2个,九澧实验学校教师公寓楼工程正准备申报。有7家施工企业通过安全认证,另有1家正在积极申报中。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7-8月份,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项目10个,办理竣工备案工程10个。加强了在建工地项目经理、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监理部人员到岗情况良好,个别建筑工地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并在嘉和上都工地组织召开了样板工程现场观摩会议。加强了商品混凝土质量管控,坚持每月对3家商品混凝土公司及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了全县商品混凝土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局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组织局监察大队、安监站、质监站、建安站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每月开展了建筑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及时向市局上报了相关报表。7月份,在建工程项目21个,其中停工项目2个。核查在建工程项目19个,发现非法违法施工行为项目1个、违规违章施工行为项目17个,责令停工工程项目1个。8月份,在建工程项目21个,其中停工项目3个。核查在建工程项目18个,发现非法违法施工行为项目2个、违规违章施工行为项目16个,责令停工工程项目2个。
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起重机械:施工塔吊17台;施工升降机:18台;物料提升机:28台。所有设备均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安装,检测合格且办理了使用登记,塔吊和施工电梯方案均通过了专家论证。在月度抽查时发现月度保养记录齐全。
2.施工用电:基本未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TN-S系统,部分项目规范程度欠缺,主要表现在接地接零保护不规范、电线电缆敷设比较凌乱、回路标示不到位、电气元件参数不匹配等。
3.脚手架:超过一定规模的落地式和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方案均通过了专家论证,在脚手架结构方面,基本按照方案搭设,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是防护欠规范,主要表现在层间防护不到位,横向剪刀撑设置不到位,脚手架铺设固定不够牢固,安全网破损后不及时恢复、拆除顺序不正确等问题。
4.高支模:高度在5米至8米的模板支撑系统均由专项方案作为依据,现场搭设存在与方案不符现象,主要表现在纵横向联系设置不到位或设置的位置不够正确,部分顶托丝杆直径和自由段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5.深基坑:红日大厦工程深基坑方案已通过了专家论证,现场设施情况基本符合方案要求,经过几次现场查看,未发现异常情况。
6.卸料平台:基本采用悬挑式卸料平台,在悬挑结构上基本满足要求,但是在符合方面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过道脚手板未满铺且未严实扎牢,卸载钢丝绳设置不够合理等。
7.现场消防检查情况。部分项目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是现场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设施、器材配备不达标、水源及主要管道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动火审批不完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进行。
四、工作做法
1.实行监管全覆盖。一是工业园项目;二是规模性私房。
2.对设备使用零容忍。
3.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实行奖励制度。
5.实行公示制度。
6.严格规范监督员的行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重点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全面提高我县工程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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