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推行房屋保险机制,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
住房安全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近年来,津市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理念,积极推广房屋安全保险工作,探索形成“保险+体检+服务”管理模式,切实保障房屋从建设到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安全。
坚持政府主导,夯实房屋安全“压舱石”
通过专班统筹、财政保障和部门协作,构建“政策+资金+技术”三位一体的房屋安全管理框架,为保险机制落地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与资金支撑。一是专班统筹部署,成立津市市房屋安全保险工作专班,负责政策研究与统筹推进;二是财政保障支持,将房屋安全保险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持续动力。三是部门牵头推进,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方案,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商业保险+房屋体检+动态监测+技术服务”的综合保险模式,为房屋安全保险工作明确了实施路径。
坚持分步实施,下好房屋安全“先手棋”
按照“先城市后农村、先试点后扩面”的思路,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房屋安全保险覆盖,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突出重点的房屋保险体系,以系统布局筑牢安全防线。2024年12月率先对全市66栋老旧住宅、宿舍及公共建筑等城市房屋开展结构安全保险试点;2025年5月实现全市农村住房巨灾保险全覆盖;8月完成全市9个镇街229栋三层及以上、存在改扩建情形的人员密集型经营性自建房投保,目前正有序开展入户监测工作。
坚持多措并举,打好房屋安全“组合拳”
从事前审批、事中监管到事后治理,津市通过标准化审批、专业化施工、规范化处置等系列举措,全面提升房屋安全全链条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建设审批和监管,严格执行“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程序,督促镇街落实“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编制并推广20套农村建房标准图集,实现了农村建房有图可依。全面推行工匠持证上岗制度,累计培训合格420名乡村建设工匠并建立了工匠信息库,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市场。出台《津市市严控区居民自建房D级危房拆除重建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和推动严控区D级危房拆除重建工作。
下一步,津市将持续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房屋安全管理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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