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建局住保中心联合法院开展公租房清退执行行动
为维护住房保障资源公平,近日,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合县人民法院,对拒不腾退公租房的陈某某依法开展上门腾退执行行动,完成浔阳街道幸福佳苑小区 12 栋 605 号公租房清退工作。

清退现场
该房屋为桃源县公租房,因陈某某与住保中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院曾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限期腾退,但陈某某未履行义务。法院随后发布公告,明确 10 月 25 日前腾退期限,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
此次行动是住保中心强化公租房管理、打击违规占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中心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核查公租房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 “零容忍”,切实保障资源精准惠及困难群众,守住住房保障民生底线。(通讯员:周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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