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顺利通过2015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验收
2015年8月6日—7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组领导、专家一行7人来我市进行了节水型城市复查。
在为期两天的复查工作中,复核组进行了现场复查和资料审查,听取了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汇报片,并随机抽查了恒安纸业、东升小学、常德卷烟厂、德信金和汽车生活广场、武陵区委机关、沅南水厂、天源新城、水木清华、电力新村、江北污水处理厂、共和大酒店等11个点的节水工作情况。
复核组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我市进行了考核评分,综合得分95.5分,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复核组一致认为:常德市对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划全面,目标明确,落实到位,节水管理基础工作扎实,节水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节水效果显著。从考核标准的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及技术考核指标来看,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
此外,考核组对我市今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还提出了一些建议:即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力度,全面实施非居民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厂建设;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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