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人防办)顺利承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并开展第一次项目消防验收
验收现场
验收现场
6月13日上午,市住建局(人防办)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正跃带领局勘察设计科对北正街停车楼项目开展消防验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文件精神,2019年4月1日起,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不再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改由各级住房和城建建设部门负责受理,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移交承接期。通过检查,验收人员现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吕正跃强调:这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后,市住建(人防办)组织验收的第一个项目,建设单位要针对现场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整改到位后再报我局进行复查。此次验收市消防支队指派人员协助我局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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