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召开《常德市实施<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细则》听证会
8月9日上午,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特邀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主委员会代表召开《常德市实施<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细则》听证会。会上详细介绍了《常德市实施<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细则》起草情况,听取了关于业主委员选举、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等方面意见建议。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昌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会。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昌玉发表讲话
听证会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与会听证代表们提出了不少宝贵的建议,现场气氛热烈,井然有序。陈昌玉表示,本次听证会充分收集了各类意见,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相关科室负责人将把此次听证会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细化进《常德市实施<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细则》,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将物业管理、物业公司退出等突出问题纳入《细则》,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维护好业主的权利。三坚持共治共建的原则,要更好的明确街道、社区等主管部门职责,要制定相应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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