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推进建筑“低碳化”
近年来,石门县建设局按照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建设低碳城市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切实推进我县建筑由高能耗向环保节能方向转型。
该局自2008年以来,在建设领域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等新型节能材料,要求新开工的所有单体工程全部采用外墙保温、中空玻璃、环保墙体砖等节能材料和技术。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和施工图纸审查,确保城区施工图节能审查合格率达90%以上。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市场准入制度,在项目建设中,禁止使用不符合节能、保温标准的材料和技术,开展建筑节能项目专项验收,严把建筑施工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关,对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房屋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验收。目前,全县已验收节能应用面积10万平方米,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材料和技术的项目达30余个,全面加快了我县房屋建筑“低碳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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