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桥梁工程移交管理暂行规定》出台 为规范城市桥梁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我市扩容提质工作的迅速推进,城市路网日益扩大,城市桥梁呈几何态势增长,几年前我市城市桥梁还只有20余座,可目前全市“一城四区”城市桥梁已增至86座,总长度23公里,五年内,我市的城市桥梁将会达到百余座,过江隧道、城市高架桥及各种大型城市景观桥梁都将建成投入运营,使常德成为仅次于长沙的桥梁大市,为常德乃至泛湘西北的发展发挥极大地作用。这些桥梁以大、中型城市景观桥梁为主,造型新颖,结构复杂,在给市民带来视觉盛宴和通畅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桥梁管理提出了严峻地考验,首先是移交接管问题,现在城市桥梁移交面临着移交程序不规范、资料欠缺、带病移交和不及时移交等问题。
为明确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交接程序,充分发挥桥梁管养单位专业作用,加强城市桥梁建设期的服务和管理,使前期建设和后期管养能无缝对接。我处参照福建、上海、天津、长沙等地的先进经验,并到南京、成都进行了实地考察,结合常德市的实际情况,草拟了《常德市城市桥梁工程移交管理暂行规定》上报市公用局和市住建局,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反复讨论、几经易稿,于10月底出台了《常德市城市桥梁工程移交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出台将能很好地解决目前移交接管面临的三个主要问题:一是不及时移交,使桥梁处于脱管状态,二是带病投入运行,质量安全问题不能有效整改,三是资料欠缺、程序不规范,使后期管养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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