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清除桥区安全隐患 强制性拆除违章构筑物
2016年3月31日上午,江南沅江风光带指挥部组织鼎城区城管局、鼎城区公安局分局、鼎城区桥头社区、市公用事业局执法监察大队、市城市桥梁管理处、江南沅江风光带施工单位,在朗州城投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强制性拆除武陵大桥南引桥下违章构筑物协调会”,会议明确指出此次拆除南引桥下“休闲商店”和一个闲置的不锈钢亭子两处违章构筑物的违法性和必要性。一是修建位置属国家公共资源用地;二是擅自修建违反了水利部门和桥管部门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更加不利于水利部门和桥管部门在河滩的管理和桥梁检测、桥梁安全控制区的管理;三是阻碍了江南沅江风光带的建设;四是市桥管处巡查人员已于2016年3月14日派发和粘贴整改通知(限期十日内自行拆除、搬离),并拍照取证呈报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现已超期5天,仍未进行整改。会议决定立即对两处违章构筑物实施强制性拆除。
为确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会议进行了周密部署:公安部门负责拆除现场的警戒和维护秩序;城管部门负责拆除和现场影像资料的录制,社区做好业主和围观老百姓的思想工作;江南沅江风光带指挥部和风光带施工单位负责拆除人员安排和拆除后物品的运输;市公用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法律方面的解释工作;桥管部门负责配合拆除和提供送达整改通知时的影像等相关资料。会后,参会单位联合执法,顺利将两处违章构筑物进行了拆除。
桥区违章构筑物已成为我市城市桥梁安全控制区内的顽疾,今后,我处将加强桥梁日常巡查与监管,联合政府主管部门、市公用局执法监察大队、公安、城管、社区等部门,尽量将桥区搭建构筑物违章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便于更好地管理桥区安全、文明与畅通。
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处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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