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打击违法阻工恶性行为
6月1日上午,石门县公安局对阻碍石门县思源学校施工的恶性阻工行为予以打击,并以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给予阻工人员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4月30日21时许,石门县思源实验学校建筑工地通道口发生一起自卸汽车卸货后,未将汽车货箱放下,撞击通道大门,导致大门横梁垮塌造成司机死亡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石门县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法成立了石门县思源实验学校建筑工地土石回填工程“4.30”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查明事故直接原因系死者涂某某违反驾驶操作程序,驾驶自卸车未将货箱放下,至事故发生。同时明确了责任划分,提出了处理建议,并对相关涉事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死者下葬后,其家属仍不满意政府的处置安排,要求民事赔偿100万未果,私自将一辆小汽车停放在思源实验学校建筑工地通道口阻拦正常施工,导致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停工近30天,严重影响了思源实验学校2016年9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计划,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阻工的恶性行为,6月1日上午8时,石门县公安局组织专门警力,对该事件进行现场处置。警方抵达现场后,首先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恶意阻拦施工的死者家属涂某依法带离现场,停在通道口的小汽车被现场拖离。(张建、龙贤冬)
阻拦施工现场情况
对死者家属进行劝解
小汽车被现场拖离
现场拖走事故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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