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安处召开“ 关于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验收环节实行纪律监督的制度”宣贯会
9月23日下午,市质安处召开《关于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验收环节实行纪律监督的制度》宣贯会,会议由童云主任主持,质安处全体成员参加。
会议首先由质安处熊珲副主任宣读《关于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验收环节实行纪律监督的制度》(常质安监字[2016]19号)(以下简称制度)以及《廉洁施工承诺书》两项文件。童主任在会上提出,本制度是在市委、市纪委、市住建局常委高度重视,局纪委大力支持的背景下,在我处深入开展,严格执行的。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问题,彻底整治公务活动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制度要求质安处检测室、监督室,以及在质量检测、验收中的主体结构实体检测、基坑(基桩)验收、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接受纪律监督,我处信息室和监督室应主动积极与纪律监督员联系沟通。做到廉洁行政、依法行政、履职履责,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纪行为,应批评制止,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为顺利实施制度,童主任要求全体成员要统一思想,全力支持、主动配合。鼓励大家要严以律己,遵守制度,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共同努力。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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