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
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常德市江北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家庭住房查询由常德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申请人可以通过“常德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以持身份证前往市民之家负一楼档案馆自助服务机自主查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区县市可参照执行。
2023年12月 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常德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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