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办公室,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法〔2023〕15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际情况,现就我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限规定
我局权限内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
(一)有效期于2024年9月30日前届满的,企业可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及资质标准要求向我局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相关企业可于资质证书届满90日前申请),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满足资质标准的,经核准,更换有效期为5年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二)有效期于2024年9月30日后届满的,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及资质标准要求向我局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三)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局不予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四)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集中延续可能给企业带来的不便,请各区县市住建局加强统筹协调,提前为企业做好服务指导,组织属地相关企业有序申请资质延续工作。
二、核查要求
(一)我局收到企业延续申请后,将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要求对企业所提交的资料内容进行核查,经核准合格的,准予延续。
(二)企业延续取得资质证书后,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指标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企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处理。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法人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
6.标准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企业主要人员身份证明、证书(注册证、职称证、试验员证、技工证等);
9.企业主要人员相关社保证明;
10.预拌混凝土企业申请资质延续需提交标准要求的相关技术装备凭证及行业规划、立项、用地、规划、环评等资料。
本次资质延续按申报资料序号装订纸质资料提交。
(二)申报途径
申请企业将资料和原件提交至市民之家J区7、8号市住建局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736-7255407(行政审批办)。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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