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打非治违”典型案例2例
案例1
津市市***歌舞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一、基本案情
津市市住建局对津市市***歌舞厅装修工程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二、法律依据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该工程施工进度已达100%,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编第二章第二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工程施工进度达到一半以上的),对当事人处人民币1.5万元的罚款。
三、处理结果
津市市住建局责令限期改正,对津市市***歌舞厅处以1.5万元罚款。
案例2
桃源县漆河镇***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装修项目未消防备案
一、基本案情
桃源县住建局对桃源县漆河镇***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装修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消防备案。
二、法律依据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4修正)》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予以处罚。
三、处理结果
桃源县住建局责令限期改正,对桃源县漆河镇***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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