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向赵志福、杨芳华同志学习的通知
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向赵志福、杨芳华通知学习的决定》(常文明委〔2012〕12号)精神,请局系统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好赵志福、杨芳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并把学习活动与市文明办组织的第二届常德市“身边好人”、首届常德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推荐、评议好人好事。要把学习活动与“学雷锋、三关爱”活动结合起来,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学习活动的实践效果。赵志福、杨芳华同志先进事迹如下:
赵志福,男,1979年10月出生,鼎城区长岭岗乡长岭岗村村民,现租住在武陵区西郊社区六组。
杨芳华,女,1965年7月出生,常德市迎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
2012年8月11日中午12时许,武陵区护城乡西郊社区项家铺巷一家燃料作坊起火。作坊旁边的燃料仓库,离起火点不到10米的距离,加上住在附近的8户住户的液化气罐,火势如果得不到控制,后果不堪设想。住在起火楼旁出租屋内的赵志福,听到呼救声,跑向起火的楼房,拉下总电闸,随即又第一个冲进火场。当他提着第一桶水准备泼向火苗时,燃料作坊桶装的半成品燃料发生爆炸,巨大的火苗和气浪,瞬间把他吞没,导致全身烧伤面积达45%,部分肌肉、血管也被烧坏。
赵志福在家人的搀扶下欲“打的”去医院,遇到了杨芳华驾驶的湘JT0997出租车。面对浑身烧伤、流血不止的“救火勇士”,杨芳华没有因伤者会弄脏车辆和可能在车上身亡而推脱,主动帮忙搀扶,将赵志福及时送到医院。到医院后,杨芳华默默离开。为了赶时间,途中两次闯红灯,她没有以救人为由就可以不受处罚,事后主动到交警部门交纳罚款,没有向任何人谈及其义举。其子还在网络上热心寻找帮助赵志福的“的姐”,她的事迹后经媒体连续报道寻找,才被人知晓。
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时刻,在他人身体烧伤、亟需救助的紧要关头,赵志福、杨芳华同志,你帮他、我帮你,在经受文明城市创建洗礼的沅澧大地展开了一场爱心接力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赵志福、杨芳华同志的先进事迹,经媒体宣传以后,不少市民自发到医院看望,为赵志福匿名捐款,反映了常德人民崇高的精神风貌和优秀的群体形象。他们的先进事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鲜活成果。学习赵志福、杨芳华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对于弘扬“德行天下、和谐奋进”的常德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向赵志福、杨芳华同志学习活动。
学习赵志福同志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的英雄气概。在听到呼救后的第一时间,赵志福不顾个人安危,带着家人,第一个冲进火海奋勇扑救。向赵志福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这种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刻,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的见义勇为、舍生取义的牺牲精神,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弘扬正气,始终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学习杨芳华同志乐于助人、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在赵志福急需帮助的时候,杨芳华没有因伤者会弄脏车辆和可能在车上身亡而推脱,主动扶伤者上车,第一时间把伤者送到医院。行善之后,她不图回报,不留姓名,默默离开。向杨芳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她这种乐于助人、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一心一意为人民干实事、谋好事,尽心尽力为人民谋福祉、做贡献,不图名、不唯利。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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