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核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2]80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按照“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2年有效期届满应申办延期复核”的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度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证书延期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延期复核范围
凡2009年以来经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均须参加培训,资格证书初始领证日期为2010年11月24日的人员为本次延期复核范围。
二、培训、复核组织
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证书延期复核工作均由市建设培训中心统一组织,集中在市建设培训中心举行。
三、培训、复核时间
1、培训时间
第一期:武陵区、鼎城区、安乡县、德山及市直有关单位人员,时间为2012年9月24日—25日,9月25日15:00考试
第二期:石门县、澧县、汉寿县、津市市、临澧县、桃源县人员,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27日,9月27日15:00考试。
2、复核时间:2012年9月28日—10月12日。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2、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表。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办证书延期复核的人员另需提交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申请表(附件1)和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近三个月内)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明。
(二)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册(附件2)及相关资料集中后统一于9月21日前上报到市建设培训中心。
(三)教育培训费为248元/人,证书复核不收取费用。
2、2012年度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名册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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