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筑工程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的通知常建通【2012】93号
市城区各施工企业:
党的十八大将于11月8日隆重召开,且“双节”将近,也进入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易出现矛盾的敏感期。社会上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较多、矛盾突显,拖欠问题极易引发聚集讨薪、集体上访、堵路堵桥、堵政府机关等群体性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和谐局面。
为了有效预防、处置建设领域突发不稳定事件,维护社会和谐局面,按照市维稳办《关于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摸底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常稳通【2012】23号)文件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市城区在建及竣工工地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两次排查,第一次排查时间为10月12日至15日,第二次排查时间为12月15日至25日,请各施工企业配合调查,如实反映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施工企业接此通知后:一是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认真组织排查,建立维稳工作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三是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四是保持信息畅通,形成联处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分别于10月12日和12月15日起派出专项检查组对企业及施工项目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检查,并分别于10月15日和12月25日左右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和部署下阶段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按期足额兑付农民工工资,并应准备一笔应急资金,以备不时之需。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组织人员集体上访讨要工程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上报省厅记不良行为记录,在企业评先评优和资质管理方面对其“一票否决”,一年内不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对弄虚作假、伪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将给予严厉惩处,并予以社会曝光,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武志坚 联系方式:7702359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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